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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律师被《亚太法律500强》(2024年)评为香港诉讼业务领域的“新星”律师,主攻破产和银行争议案件。

吴律师的服务范围包括各类商业诉讼。他服务于不同背景的客户,包括:金融机构、基金、专业服务机构、超高净值人士等。吴律师的核心领域是金融行业的诉讼案,其中多为跨境案件,例如:不当销售案、对上市保荐人提起的诉讼案、债权/担保执行案件、商业融资争议及欺诈申索等。

吴律师在破产争议诉讼方面拥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尤其擅长在清盘人对银行提起的诉讼案中为银行抗辩。除此以外,吴律师亦为债务重组中的清盘人、破产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等客户提供咨询,同时也在家族和信托类争议案中为受益人、继承人提供代理服务,以及就遗产管理、董事会争议提供咨询。

Background

吴律师2019年至2020年曾借调至瑞信银行亚太与中东及北非地区的诉讼调查部工作六个月,期间与内部利益相关者和外部律师密切合作,负责处理监管要求、主导内部调查工作和管理整个亚太地区的民事诉讼案件。

吴律师于2015年获认许成为香港执业律师。获得律师资格之前,吴律师在本所接受了实习律师培训,曾先后被调派至本所的北京办公室和伦敦办公室工作。吴律师于香港大学修读法律。

吴律师通晓英文、广东话和普通话。

 

Experience & expertise

Selected matters

工作经验

  • 在星展银行前客户Galleria (Hong Kong) Limited的清盘人以星展银行知情收取、不诚实协助和欺诈性交易等理由向法院起诉追讨1.85亿美元的诉讼案中,代表被告星展银行获得胜诉。在本案中,由诉讼前阶段至为期 15 天的香港原讼法庭聆讯中,吴律师全程担任星展银行的代表律师,并在后来的香港上诉法庭上诉案中成功为星展银行抗辩。
  • 在中国金属再生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清盘人提起的香港高等法院诉讼案中,为作为该公司上市保荐人的瑞银抗辩
  • 为某超高净值中国投资者就撤销和中止某中国连锁咖啡品牌的BVI和开曼控股公司的清盘程序以及对清盘人申请法院认可现有的相关连锁咖啡品牌股权出售协议提出异议事宜提供法律咨询和策略建议。
  • 为著名的罗氏家族成员就关于家族信托的香港高等法院诉讼提供法律咨询/代理。
  • 为多间领先的中资银行和瑞士私人银行就未经授权进行交易和不当销售指控提出抗辩。
  • 为某大型中国国有零售银行就某客户基于香港警方发出的《不同意处理书》(LNC)提出的申索进行抗辩。该案被认为是在香港原讼法庭于Tam Sze Leung & Ors v Commissioner of Police [2021] HKCFI 3118 一案中作出裁决后首批客户针对银行提出的申索之一。
  • 为某领先的中国国有金融服务公司就其向某东南亚光纤网络平台公司提供的5000万美元上市前融资所产生的股东权利和股份回购程序、该公司未能进行合格IPO,以及该公司在拟议SPAC上市项下的权利和责任提供诉讼前咨询和策略建议。
  • 向多间大型中资银行(包括国有和私人银行)就债权人权利、执行和破产事宜提供法律咨询。
  • 向SpeedCast就备受关注的跨境重组和资本重组的香港事务提供法律咨询。
  • 向雷曼兄弟亚洲实体的清盘人就大幅降低应付香港破产管理署署长的多项费用(特别是从价费(在这种规模的清盘案中,从价费金额可能高达数十亿港元))提供法律咨询。在该案中,我们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令人信服的论据,成功为客户争取到了令人满意的结果。
  • 向根据《精神健康条例》第II部委任的精神健康委员会提供法律咨询,包括代理香港高等法院争讼法定遗嘱程序

奖项

  • “吴梓谦律师备受推崇,尤其在破产相关诉讼领域。”——《法律500强》亚太2024年(香港诉讼业务)
  • “吴梓谦律师在破产实务方面表现出扎实的法律知识,提供审慎但实用的建议。”——《法律500强》亚太2023年(香港重组与破产业务)
  • “.....诉讼团队的吴梓谦律师[能力出色],无缝协助我们提供关于争讼性事项的建议,并最终为我们取得了理想的结果。”——《法律500强》亚太2023年(监管业务类)
  • “吴梓谦律师还以其在多宗商业争议中表现出的专业知识而著称。” ——《法律500强》亚太2023年(诉讼业务:中国的外国律师事务所)
  • 吴梓谦律师被《法律 500 强》亚太(2024年)评为香港诉讼业务领域的“新星”律师,以及以下领域的“关键律师”:
  • 香港诉讼业务(2023 、2024 年)
  • 诉讼类业务中国外所(2023 年)
  • 香港重组与破产业务(2021-2023 年)
  • 私人客户(税务、信托、财富管理和争讼性遗嘱认证)(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