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
澳大利亚专利赋予所有者合法权利,防止第三方在澳大利亚利用该专利发明。为获得发明专利保护,须于澳大利亚提出专利申请。《1990年澳大利亚联邦专利法案》规定了专利权的申请、授予和实施。澳大利亚有两种专利:标准专利和创新专利。
标准专利的保护期为自申请之日起的20年,一般用于保护高层次创新。创新专利的潜在保护期为8年,一般用于保护低层次创新,不包括动植物及动植物繁衍的生物过程。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是澳大利亚管理专利授予的澳大利亚政府机构,包括开展标准专利的授予前检查及裁定授予前异议。创新专利仅在形式审查后就进行授予,且仅经请求后才检查和认证。创新专利于认证后才可实施。
商标
商标可以被所有者用作营销工具,并能保护品牌,特别是在注册的情况下。于澳大利亚使用或拟使用的商标的所有者须向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1995年澳大利亚联邦商标法案》下的商标。货物和/或服务的商标均可注册。商标的申请分为一类或多类,商标所有者须指明货物和/或服务涵盖的类别。为注册成功,商标须能区分申请者的货物和/或服务与他人的货物和/或服务。澳大利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之后每10年续展一次。
尽管商标注册并非强制,但是未注册商标很难受保护,除非该商标成为驰名商标。获得注册的优势在于其提供了所有者起诉商标无权使用者或侵权者的法定权利。
澳大利亚是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成员国。因此,澳大利亚商标申请者可基于他们在澳大利亚的申请从而向世界上许多国家提交一份国际申请。
虽然不是知识产权,但澳大利亚境内的企业应考虑注册以“.au”结尾的域名,这些域名与其商标和商号相关。企业还应确保关键商标和商业名称在澳大利亚注册为商业名称。这些注册将确保持续的品牌保护。
著作权和人身权
澳大利亚著作权法鼓励企业通过为原创作品提供保护来开发新材料。根据《1968年澳大利亚联邦著作权法案》,原创的艺术、文学、戏剧、音乐及其它作品自动受著作权保护(满足某些资格条件)。在澳大利亚,没有向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注册版权的要求(或能力)。受著作权保护的材料范围十分广泛,包括电脑程序、图表、录像、广播、培训手册、价格表和产品手册。
在著作权保护期内,《1968年澳大利亚联邦著作权法案》也赋予大部分著作权作品的作者与他们作品有关的某些人身权。人身权包括作品的署名权、对抗虚假署名的权利、保护作品不受贬低待遇的权利。
注册设计
根据2003年澳大利亚联邦设计法案,工业设计可受保护,防止复制,这给产品的整体外观提供了保护,包括其形状、外形、样式和装饰,只要设计是新的且与众不同的(基于之前在澳大利亚使用的设计或在世界上出版的)。保护期限为10年,支付续展费后续展10年。
注册前,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对新的设计申请进行形式审查。设计仅在经请求的检验证书颁发后才可实施。